按照《民政部 国务院侨办 国务院港澳办 国务院台办 国家民委 国家文物局关于特殊坟墓处理问题的通知》(民发〔2000〕93号)规定,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区域内现
主要包括8种违法违规情形: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这里的公墓设施包括所有安葬(放)骨灰或安葬遗体的公墓、骨灰塔陵园、地宫等;二是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主
实施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国务院令第225号)第十八条:“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对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公墓等殡葬设施建设的审批权限做了一般性规定。为加强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的严格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