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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时女儿发现遗体并非亡父

 1月4日,在陕西富平县殡葬管理所举行的一场遗体告别仪式上,死者的女儿突然发现遗体不是自己的父亲。经过殡葬管理所的紧急核查,发现其父的遗体已在前一天被火化并下葬。24日记者获悉,该县民政局已对殡葬管理所领导予以罚款,两名火化工停职反省。

  1月4日9时许,富平县殡葬管理所正在举行刘斌(化名)的遗体告别仪式。在遗体即将推入火化间时,死者的女儿上前为父亲整理衣物,突然发现衣服与家中准备的老衣不符,仔细一看大吃一惊,遗体并不是自己的父亲。经殡葬管理所核查发现,是与3日火化的柳军(化名)遗体搞错。后与其家属联系,得知对方已于3日中午将骨灰下葬。

  1月23日,富平县殡葬管理所一李姓职工介绍:“我们一般都是由丧属确认遗体身份。3日火化柳军(其实是刘斌)时,丧属当时确认了遗体身份。”据悉,管理所没有对遗体进行编号管理。记者对此提出疑问时,这名职工表示:“管理所一年火化量仅400多具遗体,每天就一两具,所以没有编号管理,主要靠丧属确认遗体身份。”

  富平县民政局副局长李千金表示,“据调查,当时火化工让丧属确认了遗体身份。死者都是老年人,且年龄差别不大,加之遗体美容后都戴了鸭舌帽,遮住了部分面容,可能因此出错。”

  “两家丧属也非常通情达理和配合,经过调解,我们及时火化了柳军的遗体,取回了刘斌的骨灰交给丧属,同时免除了两家的丧葬费用。”李千金说。

  李千金表示:“民政局对富平县殡葬管理所所长、副所长、火化班班长分别罚款1000元、500元和200元,对两名火化工人停职反省,等候进一步处理。”

  据《华商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