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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出新政 统筹谋划保发展

 编者按: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变革,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党风政风民风。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殡葬改革更加重视,常德市委、市政府更是把殡葬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摆上了议事日程。2015年9月28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常政发〔2015〕9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全市今后一个时期的殡葬改革、设施建设、惠民殡葬等做了统一规划和部署,其内容涉及千家万户。为此,记者就群众关心的内容和如何贯彻落实《意见》精神,采访了市民政局局长龚美爱。

    □本报记者  焦阳  通讯员   刘燕

    记者:请问《意见》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它的目的意义有哪些?

    龚美爱:出台《意见》背景主要有三点:第一,近年来,中央及省对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中央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省两办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4〕26号),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2015—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湘政办发〔2014〕115号)等相关文件。2014年10月、11月,省政府先后在衡阳、平江召开了殡葬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省民政厅厅长段林毅均作了重要讲话,对“十三五”期间的殡葬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二,我市殡葬工作与省内外先进地方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一是火化率偏低,临街搭棚治丧、沿途抛撒纸钱、乱埋乱葬现象禁而不止;二是殡葬设施设备不够完善,跟不上社会发展步伐,满足不了群众治丧需要;三是文明殡葬程度不高,殡葬习俗陈旧,有的地方仍然存在做道场等封建迷信,个别办丧存在大操大办、相互攀比等现象;四是殡葬市场不够规范,殡葬管理、殡葬执法难点突出,没有达到齐抓共管的效果。第三,殡葬改革、殡葬服务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期盼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期望殡葬服务更加惠民利民便民,但目前全市缺乏统一标准,没有一个纲领性文件,导致全市各地做法不一、标准不一,因此,出台一个纲领性《意见》就非常必要。出台《意见》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明确全市殡葬事业的发展方向、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便于全市各级理顺关系,步调一致,做到政策上有规可循,工作中有据可依,为全市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记者:请问《意见》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龚美爱:《意见》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从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到工作措施都做了明确规定,涉及到群众普遍关注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对全市殡葬工作今后的发展方向、目标、工作任务作了部署;二是对全市殡葬设施建设布局、规模、建设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对全市殡葬机构、经费保障、组织领导作了安排;四是对强制火化区调整、划分、丧事办理、遗体安葬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五是对部门职责、执法工作、责任追究、奖励措施作出了规定。

    记者:大家都说殡葬改革是天下第一难事,《意见》对殡、葬、祭活动有明确规定,要求强制火化区内火化、集中治丧、集中安葬、惠民殡葬政策覆盖率达到100%。请问市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确保《意见》精神落到实处。

    龚美爱:殡葬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职才能完成。市人民政府在出台《意见》的同时已周密部署了五项工作措施:一是确定了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三是加大了殡葬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完善殡葬事业公共投入机制,把惠民殡葬资金、殡葬工作经费、节地生态安葬和土葬区人员死亡后自愿火化的奖励补贴资金等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殡葬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四是《意见》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纳入到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范围,将殡葬工作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到相关部门、乡镇、社区年度考核范围,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五是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及不履责或不完全履责的相关职能部门实行责任追究。

    记者:请问《意见》中涉及的惠民殡葬政策有哪些?

    龚美爱:近几年,市委、市政府把惠民殡葬工作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尽最大努力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各地民政部门每年也拿出了一定数额的资金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优惠服务,承担了一定的社会责任。此次出台的《意见》进一步加大了惠民殡葬力度,决定从2016年起,具有本地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以及土葬对象自愿火化的,一律免收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存放);其他具有本地户籍的火化对象,免收火化费(指平板炉);对自愿选择生态安葬(即采取江、河葬,花葬、树葬等不单独占地的安葬形式)的,给予1000元/人奖励。到2020年,具有本地户籍的所有火化对象,一律免收上述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

    记者:请问强制火化区如何界定?土葬区死亡人员的丧事办理有何要求?

    龚美爱:按有关要求,我市除部分离城区50公里以上的山区为土葬区外,其他范围内均属火化区,考虑到我市殡葬设施建设和交通等诸多因素,决定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逐步推进,先划定强制火化区和暂行土葬区,原则上将城镇规划区、重点旅游乡镇、工业园区、交通便利地区以及具备火化条件的平湖区划为强制火化区。对人口稀少、交通不便、暂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地方可暂时划为土葬区。强制火化区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向社会公布后执行。强制火化区内死亡人员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除外),其丧事办理原则上在殡仪馆进行,在合法公墓安葬。暂为土葬区的居民死亡后,应实行集中办丧、文明办丧、禁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土葬区人员死亡后可在合法公墓安葬(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农村公益公墓),推广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的安葬方式,禁止硬化坟墓,禁止乱埋乱葬。

    记者:请您谈谈落实《意见》精神存在的难点有哪些?

    龚美爱:推行殡葬改革是涉及市民习俗的重大社会变革,其任务之重、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具体而言,推行火化,规范殡、葬、祭活动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难点:第一、涉及面广、群众接受程度存在差异,其宣传说服工作难度大。第二、殡葬管理和殡葬执法工作牵涉面广,需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执行难度大。第三、落实《意见》精神持续时间久,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大。但我相信,只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就一定能得到全市人民的认同,就一定能抓好,抓出成效。

    记者:近几年常德殡葬管理、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常德殡葬事业发展的道路仍然漫长,您能为我们描绘一下我市殡葬事业发展的远景吗?

    龚美爱:我们相信,常德的殡葬事业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各级各部门的齐抓共管,有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常德的殡葬事业一定会呈现出殡葬改革有序化、殡葬设施现代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服务标准化、殡葬习俗文明化的可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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