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9177861

广西南宁:困难户基本丧葬费免除

 

昨日,记者从南宁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起,南宁将免除南宁市城乡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据悉,享受到政策优惠的城乡困难对象是常住户籍为本市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城市“三无”对象,以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死亡,经公安部门认定并提出火化处理意见的无人认领遗体。

 

  免除基本丧葬费用的条件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本市各殡仪馆办理火化的;在本市之外死亡并在当地办理火化,并持有相应火化证明的。

 

  记者从南宁市殡仪馆了解到,近年来,南宁市针对部分困难群体的丧葬事宜,一直是免除部分困难群体基本丧葬费30%的优惠措施。新惠民举措出台后,根据民政部门的测算,南宁市目前拥有城乡困难对象25万人,按照每年城市人口死亡率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六计算,每年死亡城乡困难人员在1250—1500人之间,每具尸体约花费1500元,全市一年在城乡困难群众丧葬费方面的支出约需200万元。 

 

  除了困难群体的遗体丧葬费用得到免除,南宁市还对无人认领遗体作出规定。 据介绍,南宁市殡仪馆每年要处理大约300具无人认领遗体,这些遗体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的死亡人员,在法定存放期届满后,仍无亲属、组织(单位)认领并为其办理殡葬手续的遗体。对于一些无人认领遗体(无名尸体)丧葬费用采取政府买单的形式。

 

  免收的基本殡葬服务费:

 

  ●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500 元);

 

  ●收敛抬尸费(50 元);

 

  ●两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100 元(50 元/天)(公安部门认定无人认领的遗体存放费用按实际计算);

 

  ●普通火化炉火化费(400 元);

 

  ●一年骨灰寄存费(100 元);

 

  ●一个普通骨灰盒(150 元以下);

 

  ●其他费用 225 元。

 

  自运遗体或选用其他殡仪服务项目的,费用自理。

 

 

【编辑:王安宁】 

本季热卖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