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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急于想赚“快钱”俩狱友结伙盗骨灰盒敲诈公

 水母网9月6日讯(YMG记者 李珑 通讯员 常洪波 李俊东 柳岚)因急于想赚“快钱”,俩东北男子竟流窜多地公墓,盗窃安葬者的骨灰及骨灰盒,并以盗得的骨灰及骨灰盒相要挟,向公墓管理者敲诈钱财。2016年6月24日,由龙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新、杨银涉嫌敲诈勒索一案,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俩人均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至此,陈新、杨银多次去公墓“请”人骨灰的违法行径得到法律惩处,几个悲伤的家庭得到安慰。

    好端端的公墓,竟然被人夜里挖开了

    2015年10月28日的清晨,天气还有些冷,济南市一处有名的公墓内,值夜班的张师傅巡视到公墓西北角时,突然发现有一座墓地出现异样:墓穴被人砸开了,里面的骨灰盒也不见踪影。“不好,出大事了!”张师傅赶忙返回办公室,给领导李小霖打电话汇报失窃情况。

    李小霖接到电话后也大吃一惊,连忙赶到现场查看。就在李小霖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他的手机里忽然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李小霖隐约听到那端一男一女在争吵,听口音仿佛是南方人,具体内容听不清,李小霖以为是对方打错电话了,便挂断了电话。谁知过了几分钟,对方又将电话打了过来,这次还没等李小霖接起来又挂断了。

    又过了20多分钟,这个号码第三次打过来了,这次接通之后,对方是一个操着外地口音的男子,他向李小霖打听公墓管理层的电话号码。见此,李小霖便和对方说道:“领导不在,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解决不了的可以向上汇报”。接着,外地男子就向李小霖打听这个公墓的销售价钱,在得知单穴在7000-8000元左右的时候,这名外地男子诧异地说:“这么便宜?”

    这让一头雾水的李小霖更为纳闷了。一般说来,买墓地的一般都是嫌价格贵,居然还有嫌便宜的。谁知,更大的阴谋在后面。对方男子在电话里稍停顿了一下,说:“我正在济南买房子,非常缺钱。你那儿的一个老爷子的骨灰盒被我刚刚‘请’走了,你要不相信你可以到XX方位去看一看”。此时,李小霖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墓穴被挖根本不是寻仇,而是被人盗去了,这真是太缺德了。

    就在李小霖气愤不已的时候,对方竟然在电话里吓唬李小霖说:“骨灰盒相当重要,你别把它不当回事,这个事要是宣扬出去,你这个公墓就没法再干了。按说,这个骨灰盒没有个百八十万的你拿不回去,但是哥们缺钱,不缺钱也不会干这种事,我要的并不多。”

    紧接着,电话里的外地男子狮子大开口,张嘴就说要20万。经过一番激烈地交涉,对方男子终于将金额暂时降到10万。

    双方约定等公墓领导同意后,还是通过这个电话号码联系,说完对方男子便将电话挂断了。李小霖随后急忙赶到当地派出所报警。

    两“狱友”千里奔波盗墓,就为欺诈钱财

    据警方介绍,今年46岁的辽宁抚顺人陈新和37岁的吉林四平人杨银,是“狱友”,都曾有过盗窃和敲诈勒索的前科。2015年10月的一天,陈新给杨银打电话聊天,诉说各种苦闷。杨银说要想来钱快,可以去公墓偷骨灰盒,敲诈公墓管理人员,公墓方为了安全和名声,必然不敢声张,只能乖乖交钱。陈新听了这个主意后,不禁连连叫好,便从老家坐火车到唐山来找杨银一起挖坟发财。

    碰巧是杨银正打算去烟台探亲,两人便约定一起去烟台,先干一票看看情况。于是,两人坐车通过济南中转到烟台某地。

    到达烟台的当晚,因杨银的亲戚不在家,他们便在一个旅馆住下了。晚上,杨银用互联网查找了一个附近的陵园。踩点后,两人赶紧找工具武装自己,他们从附近的一个小区内偷了一辆摩托车,又从一个楼道内偷了一把铁锨。随后,两人乘着夜色,翻过一扇铁栅栏的小门后进入了公墓。

    在公墓的东南角,他们找了一座外表看上去比较好的墓开始下手了。两人轮流挖了近2个小时,终于将坟墓挖开,将骨灰盒与骨灰一道带走了。

    由于两人对当地情况并不熟悉,且随身带着骨灰盒和骨灰并不好,他们便商议将骨灰盒和骨灰先藏起来再说。两人连夜在附近一个马路边的一棵树下挖了坑,先将骨灰盒藏在坑里,并用泥土和树叶将其盖好。第二天一早,他们就乘车离开烟台前往济南。到达济南后,他们的目的依然是挖墓。

    为了找到公墓,他们用手机导航系统很快找到了济南当地一个很有名气的公墓。按照计划,他们白天踩点,晚上盗墓。半夜三更,他们携带了一把螺丝刀到了这个公墓内,选了一个看起来很不错的坟,就把这个坟挖开了,挖墓得手之后又将骨灰盒和骨灰分别带走了。

    陈新把骨灰盒藏匿在公墓不远的一个汽车站点,骨灰则藏匿在公墓不远的一个桥头用土埋了起来。做完之后,他们又乘车回到了河北省唐山市。

    电话敲诈没得逞,骨灰被找到

    陈新和杨银回到唐山市后,多次给烟台市、济南市和天津市的公墓方打电话敲诈勒索,张口就是十几万或二十几万。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陈新和杨银之所以有公墓管理方的电话,是因为他们每次去公墓踩点的时候,先看公墓的广告牌,把上面的电话号码先记下来。

    然而,诈骗之路并不顺利。烟台的一个公墓管理人员接到敲诈电话后,以为对方是骗子,管理人员在电话里将陈新骂了一顿。骂完之后管理人员把电话挂掉了。无奈,陈新之后又打了大约2到3次电话,但烟台这个公墓方都没有当个事。

    大约当天10时许,管理人员又接到陈新的电话,还是说骨灰盒在他那里,管理人员就觉得不对劲,就安排人员到公墓内去巡查看看,后来到东南角的公墓处就发现一个墓地被人挖了,骨灰盒不见了,这才重视起来。

    管理人员一边与其周旋,一边报案,并一面立即组织公墓管理人员寻找失窃的骨灰盒与骨灰。烟台公墓方管理人员几经周折未能找到,直到天快黑了的时候,在公墓北边一个大坝下面找到了骨灰,骨灰放在一块醒目的大石头下面。

    找到失窃的骨灰后,烟台公墓方迅速通知了受害人家属重新进行了安葬。陈新和杨银在不知道骨灰已经找到的情况下,为了取信于公墓方从而获得钱财,将骨灰盒的藏匿地点告知了公墓方,公墓方按照被告人描述的地点很快找到了骨灰盒,至此被盗的骨灰和骨灰盒都已经找到。正是基于这个原因,烟台公墓方面对陈新和杨银的敲诈,并没有打款,两人的第一次敲诈宣告彻底失败。

    济南市的那家公墓方管理层在与陈新和杨银的周旋过程中,因为未能找到失窃的骨灰,在被告人告知骨灰和骨灰盒的藏匿地点后汇给了两人5000元钱。

    而天津市公墓方管理层则在陈新和杨银的威逼下,同意支付4万元给被告人,并分两次汇款各2万元。在第二次汇款2万元时,被告人陈新和杨银已被抓获,故只到手2万元钱。

    古人云,让逝者安息是一种道德。警方在接到当地公墓管理人员的报警后,迅速出警赶到现场,通过该男子留下的电话号码和口音等信息,警方很快立案。之后,警方发现,同期还有另外几起报案,均涉及公墓骨灰盒及骨灰被盗,其犯罪特征非常相似。根据这些线索,警方开展跨省追捕。

    2015年12月16日上午,当两人正在唐山市丰南区一家造型店理发时,被当地公安局刑侦大队当场抓获。两天后,陈新和杨银被龙口市公安局民警从丰南区看守所提出,当天押解到龙口市,接受审讯。

    庭审过程中,面对龙口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的指控,陈新和杨银二人如实交代了在烟台市、济南市和天津市三地盗墓并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

    龙口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认为,被告人陈新和杨银盗取公墓内安葬者的骨灰和骨灰盒,以此相要挟向公墓管理人员敲诈勒索钱财,公墓管理者出于公墓安葬者和公墓名声的考虑,在二人要挟下被迫给二人汇款以此获得骨灰和骨灰盒的去向。被告人陈新、杨银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其主观上有非法索要公墓管理者财物的目的,客观上采取要挟手段迫使公墓管理者交出钱财,并最终从两家公墓管理者处获得钱财。

    综上所述,被告人陈新和杨银敲诈勒索他人钱财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全面认可了公诉人员的意见,并于2016年6月24日做出了本文开头时的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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