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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居民及6类非本地户籍人员 6月起可免殡葬费

 记者昨日从青岛市民政局获悉,我市正式出台免除居民基本殡葬费政策,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我市居民及6类非本地户籍人员可免除基本殡葬费,免费项目包括6项。此次出台的殡葬惠民政策,是继骨灰免费撒海、各殡仪馆对低保困难群体和优抚对象实施免费殡葬政策之后,青岛社会保障制度的又一次历史性重大突破和跨越。

    七类人群可享免费殡葬

    政策规定,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对象包括七大类人群:具有青
岛市户籍且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下列人员:未登记户口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非法收养的除外);无法查明身份并在救助管理机构死亡的被救助人员;驻青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青岛市户籍的学生;驻青部队的现役军人、无青岛市户籍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与驻青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并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

    基本殡葬服务免费项目包括以下6项:普通型专用殡仪车遗体接运;车辆、遗体消毒;馆内遗体搬运;1天内遗体普通冷藏;环保型火化炉遗体火化;1年内金属全封闭架骨灰寄存。未发生的免费项目不折现、不折抵。免费项目外的费用由经办人(死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或单位机构)支付。

    免费对象的遗体由殡仪服务机构专用殡仪车(经民政、公安部门共同认证)接运,遗体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殡葬服务由相应殡仪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