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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面向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进行殡葬救助

 从1月1日起,《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开始实施,面向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进行殡葬救助,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实施对象
    在全市范围内死亡并在本地公办殡仪馆进行遗体火化的下列人员,享受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惠民政策:
    1.户籍在秦皇岛市范围内的烈士及全国劳动模范、省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三无”“五保”人员。
    免除项目
    1.烈士、全国劳动模范、省劳动模范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去世后,免收遗体接运费、火化费、遗体消毒费、衣物焚烧费。同时对烈士的骨灰实行免费寄存。
    2.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三无”“五保”人员去世后,免收遗体接运费、普通炉火化费、三天以内(含三天)的遗体冷藏费、三年的骨灰寄存费及一个普通骨灰盒费用。各项标准按当地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3.上述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由公办殡葬服务单位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在结算符合减免条件的逝者的殡葬服务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
    申请程序
    符合《意见》规定的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死亡后,经办人(指死者的直系亲属或丧事主办者)凭相关证件向当地公办殡仪馆或骨灰存放处等殡葬服务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秦皇岛市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逝者符合减免条件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由具体承担惠民殡葬政策服务任务的殡仪馆和骨灰存放处等殡葬服务单位(原则上必须是公办属性)、本级民政、财政等部门共同确定,县区级还须报市级相关部门核准。确认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告。(本报记者 邵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