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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免基本丧葬费

导报讯

  (驻福州记者 杨文)从今年起,我省对城乡困难家庭亲人死亡实施免除丧葬费。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免除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按照通知指定免费对象,凡是具有我省户籍,死亡后按殡葬法律法规火葬,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城乡困难群众,主要包括有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县级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遗体。

  免费范围有: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一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