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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殡葬服务收费执行新规

本报9月16日讯(记者 张延宁 通讯员 李佳林) 近日,德州市物价局根据省物价、财政、民政三部门相关文件通知,结合德州县级殡仪馆实际,对县级殡仪馆服务收费进行批复。明确了火化、遗体接运、存放、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以及各项延伸服务的收费标准。


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中,火化分为普通炉和高档炉,普通炉火化费为180元/具,7岁以下儿童减半。高档炉火化费为300-500元/具。20公里以内的遗体接运费为100元/具,超过20公里的,每超过1公里加收3元,按往返里程计算。馆内抬尸费60元/具,消毒费50元/具。遗体存放80元/天·具,含冷藏,一天内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算。骨灰寄存方面,普通木制骨灰架(未封闭和半封闭)30元/个·年,普通木制骨灰架(全封闭式)40元/个·年,铝合金等高档架60元/个·年。不足半年的按半年算,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据了解,殡仪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开展延伸服务,并坚持丧主自愿选择的原则,与丧主签订书面协议。遗体防腐、遗体洗澡、特殊整容费用以及其他延伸服务,由双方协商确定。

此外,殡仪馆销售的骨灰盒、寿衣、花圈、尸体袋等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差率控制,最高加价幅度不得超过实际购货结算价格的30%。此收费标准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作者:张延宁

李佳林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