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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殡葬车牵出肇事车辆

本报邹城2月13日讯(通讯员 蒋德军 黄欣欣) 近日,两位市民将一面“人民好警察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在邹城市交警大队。1月24日,342省道张庄镇陈沟村101公交车站牌处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在无目击证人、现场无肇事车碎片、无法确定受害者身份的情况下,民警迅速侦破此案,在春节前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

  1月25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342省道张庄镇陈沟村101公交车站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时受害者头部受伤、意识不清。由于其身上没有携带手机、身份证,且驾乘的摩托车无牌照,民警无法确定受害者的身份。

  报案人告诉民警,他发现事故现场时,已经不见了肇事车的踪影。民警在现场也未发现肇事车遗留碎片。

  民警只好沿街询问附近商户,寻找目击者。距离案发地点约70米的一家商户告诉民警,他家安装的监控或许拍到了些影像。民警随即查看了监控录像,民警只能勉强判断出肇事车为一辆农用三轮车。

  当晚7时许,民警接到一陌生来电,对方称自己是受害者的家属。他说,自己与王某约好同一天回家,自己到家很久也未见到王某,又听说在陈沟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便怀疑被撞的人就是王某。

  民警告知对方王某所在的医院,让其进一步确认。受害者王某身份确认后几个小时,王某因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民警再一次致电报案人。报案人称,事故发生没多大会儿,就过去了一辆殡葬车。


  殡葬车!这让民警眼前一亮。如此说来,只要调取前方路段的监控,找到那辆殡葬车,那么在殡葬车之前经过的农用三轮车就是肇事车。

  民警随即赶到指挥中心调取录像和抓拍照片,锁定了殡葬车前方的那辆拉有鸡粪的农用三轮车。在抓怕照片上显示,农用车上并排坐了两人,面部特征明显。民警随即将照片共享至张庄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将照片派发至各个村委会进行辨认,确定三轮车上两人为小烟庄人。

  1月29日,卓某及乘坐人卓某某结伴到张庄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肇事者卓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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