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9177861
(一)兴办丧葬用品企业的条件
1、严禁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主要指:冥钱纸钱、纸扎祭祀品、锡箔元宝等。
2、生产的厂家和商店(包括主营和兼营)在厂址和店面的选址上,应避免市区的主要街道以及机关、学校等。既要注意经济效益,更要注重社会效益。
(二)审批程序
兴办丧葬用品企业的单位和个人,须报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
上一篇:《烈士褒扬条例》
下一篇: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我市殡仪馆火化证明的通
全方位了解各墓地的位置